睿思网讯:11 月 13 日,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在赣州市章贡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赣州市章贡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三、征集要求
1. 房源性质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同一住宅小区房源数量不少于 20 套,每套户型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130 平方米。
2. 房源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 房源不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明确、清晰、无争议,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 房源位于赣州市章贡区范围内,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求。住宅小区已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供水、供电、天然气正常开通。
5. 开发企业能够配合进场区保障房公司办理房屋贷款、交易、签约等手续。企业及企业法人个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6. 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销售的房源。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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