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贺春海、吴瑞玲的监管函。
公告称,信永中和在对巨轮智能 2022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重要性水平确定存在缺陷。
选用数据,未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波动的实际情况。
也未在底稿中,充分解释相关数据选择的恰当性。
二是内控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导致底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是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
其中包括函证程序、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存货计价测试抽样等。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作为巨轮智能 2022 年年报审计机构,贺春海、吴瑞玲作为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
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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