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6 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张贴的一则《公示》流传网络。
《公示》显示,女子邱某犯运输毒品罪,2020 年 6 月 29 日被公安机关抓获,7 月 2 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 8 月 3 日被执行逮捕,因患疾病于 8 月 4 日被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一年后,2021 年 9 月 17 日,法院决定逮捕邱某,却发现她已经怀孕,无法执行。
12 月 31 日邱某生下一女孩,并以孩子需哺乳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法院同意,邱某可有近半年的时间监外执行,抚养孩子,度过哺乳期。
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例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等。
2022 月 3 月 10 日,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并没收个人财产 20 万元。
临近监外执行结束,邱某却再次怀孕。
2023 年 2 月 3 日邱某生下一男孩,又以哺乳期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公示》显示,第二次执行,从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3 日。
监外执行结束,邱某在收监体检时,被发现第三次怀孕。
法院再次决定,让邱某监外服刑。
第三次生产后, 2024 年 10 月 23 日,邱某再以哺乳期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邱某提交申请当天,法院对邱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初步审查后立案。
11 月 16 日,《正在新闻》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发现,确有该《公示》张贴。
网络质疑,邱某利用怀孕、生子 " 逃避坐牢 ",并怀疑邱某是否有抚养三名幼子的能力。
对此《正在新闻》拨打法院电话无人接听;《公示》中邱某社区矫正执法所属街道办表示,不清楚此事;龙马潭区妇联电话无人接听;龙马潭区司法局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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