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 月 20 日华康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陈德水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 ,2024 年 10 月 9 日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合计减持可转债 862,660 张 , 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6.62%, 导致上述主体及其控制的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变动 1.34%。其中 ,2024 年 7 月 23 日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可转债 500,000 张 , 导致上述主体拥有的权益变动比例首次累计达到 1% 以上 , 合计变动比例为 1.24%。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 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 公司才收到股东相关通知 , 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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