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0 日,广东省韶关市发改委发布《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 — 2030 年)(征求意见稿)》。
《方案》目标,(一)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继续支持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建设工作,综合屋顶资源产权归属、开发难易度、项目成熟度等情况,集中资源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开发。力争在 2025 年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可建设面积的 40%,2030 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可建设面积的 65%。
(二)积极拓宽光伏多元化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光伏与道路交通、5G 基站、大数据中心、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融合。积极发展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光伏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三)严控地面分布式光伏开发。按市场化原则,加强用地管理,充分利用可盘活的土地资源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推动已批复的存量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探索与城乡交通建设发展相结合的多元开发、就近利用模式。力争在 2025 年地面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 100 万千瓦,2030 年地面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达到 200 万千瓦。
《方案》提出,组建市属国资分布式光伏开发平台。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组建市属国资平台作为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投资开发主体,鼓励市属国资平台与各县(市、区)国有投资平台现有资源、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全面推进开展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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