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14小时前
视频︱15岁少年骑电动车一小时出了两起事故,家长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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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 12 月 22 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苏交轩) 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 16 周岁,但不少家长不知晓这一点或是不以为意,放任孩子骑行上路。这不,一名 15 岁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在一小时连续出了两起事故,家长浑然不知。

近日,俞某(15 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无锡惠山区阳山商贸城路段时,逆行与外卖员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俞某电动车轻微受损,双方未报警。仅隔约一个小时,俞某仍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已修理完毕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为避让前方转弯的小型轿车,操作失误导致倒地滑行碰撞小型轿车,事故致俞某受伤,两车损坏。

这样的事故不是个例,记者从江苏交警部门获悉,镇江市丹徒区华山街道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时,三辆电动自行车并排在路面行驶时,最右边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往左侧变道,致使后方一辆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摔倒在地,骑行人轻微受伤。经调查,并排骑行的三名驾驶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还都未满 16 周岁。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 32 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江苏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加强监管、看护和交通安全教育。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 16 周岁,已满 16 周岁的同学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做到安全骑行。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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