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2-05
西安4家物业公司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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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信用中国(陕西)通报

西安 4 家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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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隆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第四分公司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 1000 元并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佳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隐患,违反了《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佳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时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潼东关正街分公司多收取 22 户业主热交换运转费合计 3798.57 元。2024 年 12 月 18 日,该物业公司在临潼区秀岭家园的公示栏张贴《关于多收秀岭家园小区暖气运转费退费的公告》,公示上述多收费用及退费方式,并根据业主要求以现金、抵扣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形式将上述多收费用全部退还业主。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给予 3798.57 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大美汇通物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责令改正,给予 3750 元的行政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来源 /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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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物业公司 陕西 临潼区 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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