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2 月 8 日消息,养不教,父之过,有孩子的家庭一定要注意,尤其需要教育他们用火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官方最新披露了两起发生在去年初的相关案例:
2024 年 2 月 12 日 15 时 43 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 213 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 18 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 9 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 9 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 14 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 0.3 公顷,造成经济损失 30 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 30 万元。
2024 年 3 月 10 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 2 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 9 岁)、陈某(男,彝族,现年 9 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 11 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 6 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
16 时 50 分,第 6 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 410 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 9.4397 公顷,造成经济损失 115 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 1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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