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S 级汽车,共计 13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售后维修时更新了不正确版本的发动机控制单元和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存在排放危害。
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 - 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发动机控制单元和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排放危害。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期间的部分国产 E 级汽车,共计 17235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开发中配置了不正确版本的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导致组合仪表显示的扭矩和功率数值不正确,并且可能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存在排放危害。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 - 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排放危害。
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车主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 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 24 小时)。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 www.samrdprc.org.cn、www.mee.gov.cn、www.recall.org.cn、www.vec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机动车环保),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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