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陕西)通报
西安 4 家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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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续两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金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续两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渭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续两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泾渭苑物业服务处连续两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 / 信用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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