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 月 13 日山河智能公开信息显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夏志宏、熊道广、何清华因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2024〕38 号、〔2024〕39 号 ) 及本所查明的事实 ,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山河智能 )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前后一致地列报融资租赁保证金、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等问题。2024 年 9 月 14 日 , 山河智能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 , 因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包括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以下简称净利润 ) 分别多计 7168.14 万元、4048.63 万元、2980.22 万元 , 占调整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76%、6.11%、5.28%;2021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多计 1324.99 万元、1166.13 万元 , 占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66%;2021 年末货币资金多计 6.04 亿元 , 占调整前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1.35%;2022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少计 7168.14 万元、6273.60 万元、4911.33 万元 , 占调整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98%、4.77%、4.32%;2023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少计 1694.53 万元、1440.35 万元 , 占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65.07%、40.48%。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二、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何清华、时任执行总经理夏志宏、时任财务总监熊道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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