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8 日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发布
关于对 76 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的公示
经核查,下列 76 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民政部关于开展 " 僵尸型 " 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以下机构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对这 76 家社会组织分别予以撤销登记和警告的处罚。现就处罚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和警告的社会组织名单
来源 / 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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