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2-20
西安临潼骊鑫中医康复医院被罚8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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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临潼骊鑫中医康复医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西安临潼骊鑫中医康复医院作出如下处罚: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1.2 倍罚款 83.02 万元。

来源 / 信用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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