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21 日晚,阳光 100 中国发布公告,宣布调整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息策略,放弃 17 亿元股息以认购劣后合伙份额,旨在解决目标公司的债务问题并支持项目开发。通过与多家公司合作,包括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阳光 100 中国推动重庆湾项目的重组和融资。
根据股息调整机制,阳光 100 中国将有权获得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股息,但由于条件未满足,目前尚未分配。为了应对目标公司的债务问题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目标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重组措施。
今年 1 月 23 日,重庆阳光壹佰与多方签订了有限合伙协议,包括:长城投资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芜湖长城风险资产盘活投资中心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信托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中信金融、融创实体,以及阳光 100 为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重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芜湖长城风险资拟向有限合伙,现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4.76 亿元。其中,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 13.26 亿元,将主要用于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相关资金需求;不低于人民币 11.5 亿元(以最终收购金额为准),将用于购买中信信托持有的中间级有限合伙份额。
中信信托将以其管理的信托计划,对项目公司的原有债权作价约人民币 31.74 亿元,认购中间级有限合伙份额;中信金融资产以其对重庆阳光壹佰的债权,认购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阳光 100 以其对重庆阳光壹佰的债权,或现金出资认购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融创实体将以其对重庆阳光壹佰的债权及持有的部分股权,认购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
公告显示,本次重组将由独立第三方长城实体控制和管理。有限合伙将向重庆阳光壹佰提供资金和贷款,以完成开发项目,从而使其通过开发收益偿还其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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