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公告称,近日收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的《仲裁通知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提起仲裁申请。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申请人东莞银行东莞分行主张被申请人岭南股份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2.7 亿元及应付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利息为人民币 338.47 万元,罚息为人民币 789.42 万元,复利为人民币 27.69 万元,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52 万元,合计 2.82 亿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逾期金额为 7000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的逾期金额为 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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