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27 日,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作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 7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以整小区为单位收购的项目,可放宽面积限制,原则上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 144(含)平方米。
收购区域为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范围内(即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已建成的房源,以及生产生活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其他区域。新乡新投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新乡国晟置业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
据悉,新乡新投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新乡国晟置业有限公司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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