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 2 月 28 日讯(记者 胡劼)日前,四川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海证券一前员工因涉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被查,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
经查,蔡雨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其于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系证券从业人员。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蔡雨洋私下接受客户张某琼委托,通过尾号为 5090 的手机操作张某琼在华西证券四川互联网证券分公司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2019 年 11 月开立,资金账号为 732******250),累计证券买卖成交笔数 844 笔、成交金额 1880.50 万元。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蔡雨洋私下接受客户张某琼委托,通过尾号为 5090 的手机操作张某琼在联储证券成都洗面桥街营业部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2023 年 5 月开立,资金账号为 12****72),累计证券买卖成交笔数 458 笔、成交金额 924.15 万元。张某琼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本人,蔡雨洋无违法所得。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开户信息、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蔡雨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述违法行为。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蔡雨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
记者关注到,近期国海证券屡因员工合规问题被监管点名。
去年 12 月,因违规操作亲属证券账户,国海证券前营业部员工韦振庚、何继兴分别被广西证监局处以 5 万元和 3 万元罚款。同时,国海证券因相关管理问题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月,广西证监局公告,韦宗敏、罗薇、韦刚、邹龙、赵格艺、陈洪强等 6 人于 2022 年以前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据公开信息,此 6 人皆为国海证券前员工。
以上情况反映出该国海证券在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方面存在不足,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要求,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多次重申从业人员不得跨越违规炒股的 " 红线 ",并要求证券公司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确保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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