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记者获悉,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将于 3 月 3 日迁址,新址如下: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迁址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 " 一窗通办 " 服务质效,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迁入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址停止办公。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业务(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 " 一窗通办 " 窗口办理。
吉林省内户籍(非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及旅游类签注可在就近派出所办理。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 年 3 月 1 日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