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3 月 6 日讯(记者 陈抗)在 2025 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603877.SH)董事长张江平提出以江浙沿海地区为试点,通过跨区域协同、设立创新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等方式建设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同时,他瞄准时尚产业商标资源困局,呼吁修订《商标法》完善共存机制,为品牌创新松绑。
推进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
张江平认为,在当前环境下,中国纺织服装行业迫切需要坚持国际化思维、全球化视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
因此他建议,推进世界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明确支持沿海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地区 ( 如以江浙两地以苏州、无锡、南通高端纺织集群和环杭州湾现代纺织服装集群两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基础 ) ,先行开展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
具体而言,第一是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集群治理、产业链协作上形成合力。要遵循 " 不破行政隶属关系,打破行政分割约束 " 思路,以中央部委牵头,省际协作、地市和县市地区充分联动发展, 制定、优化纺织产业集群发展政策。
第二是制定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路径、重点任务,阶段性的发展策略和要求等。
第三是要设立两地纺织产业协同发展创新基金,完善产融合作机制,加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支持力度,对充分利用市场、完善国际供应链协作以及在产业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相应机制奖励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助力县市地区积极开展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第四是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多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加强纺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张江平同时提到,在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进程中,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利用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了解产业信息、协同产业链条、搭建行业平台等方面的服务经验和优势。
完善时尚产业商标共存机制
近年来,时尚产业商标资源竞争加剧,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化解权利冲突、促进市场共生的有效手段,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
张江平认为,我国现行《商标法》第 30 条禁止 " 混淆性近似 " 商标共存,但司法实践中对 " 混淆 " 的认定过度依赖形式比对,忽视市场实际。此外,法院对共存协议的审查标准既承认私权自治,又以 " 公共利益 " 为由限制协议效力,这一矛盾亟需通过立法修订明确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张江平建议,修订《商标法》第 30 条,增设例外条款:" 经在先商标权利人书面同意,且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及公共利益的,可准予共存。" 通过立法明确商标共存作为禁止原则的例外,为协议共存提供直接依据。
对于共存协议审查标准要细化,保证其合法性(协议不得损害第三方权益或公共利益,涉及健康安全类商品如童装、内衣需严格审查)、区分性(共存商标需在产品定位、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具备可区分性,降低混淆风险),进行公示与备案(要求共存协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在商标公告中披露关键条款,保障公众知情权)。
张江平表示,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共存协议应作为 " 排除混淆 " 的核心证据,法院需结合市场实际综合判断,避免形式化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联合行业协会发布典型案例与审查指南,统一 " 类似商品 "" 近似商标 " 的认定标准,减少裁量差异。
通过修订《商标法》第 30 条,构建 " 原则禁止 + 例外允许 " 的商标共存制度,可有效化解时尚产业商标资源紧张问题,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生态。同时,明确的规则将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我国商标治理体系的国际兼容性,为打造全球时尚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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