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 ( 300233.SZ ) 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拟处罚决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 1543.91 万元,并处以 4631.74 万元的罚款,同时对赵叶青采取 4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 3 年市场禁入措施。赵叶青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该事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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