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2 日,金城医药(300233)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赵叶青等人被合计罚没约 6176 万元,市场禁入 4 年。
经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违法所得 1543.91 万元,并处以 4631.74 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 6176 万元。同时,对赵叶青采取 4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 3 年市场禁入措施。
《告知书》拟处罚决定如下:
"(一)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违法所得 15,439,116.67 元,其中赵叶青承担 7,719,558.33 元,王震承担 6,175,646.67 元,刘峰承担 1,543,911.67 元;并处以 46,317,350.01 元的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 23,158,675.01 元,王震承担 18,526,940 元,刘峰承担 4,631,735 元。
(二)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证监会令第 115 号 ) 第三条第一项、第七项和第五条的规定,对赵叶青采取 4 年市场禁入措施 ; 对王震采取 3 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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