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亦文)为赚取不当利益,宿迁二手车商董某在销售二手车时,竟然恶意将车辆行驶里程数调少数万公里。最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董某将购车款全额退还给购车人王某,而且按照购车款三倍的数额赔偿王某。
据了解,2022 年 7 月 22 日,董某将一辆二手车以 156600 元出售给王某,合同约定 " 保证无泡水、无火烧、无大事故 " 等。
后来在使用过程中,王某发现该车辆里程表曾被人为调低。气愤不已的王某打电话与董某核实,董某承认曾将车辆里程表显示数值调少三四万公里,但辩称其在出售时已经口头告知过王某,王某当时是知情并同意的。但对于董某的说辞,王某坚决予以否认。
虽然多次协商,但董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有欺诈的行为。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以董某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某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手车交易中,在排除 " 泡水、火烧、大事故 " 等影响机动车交易价格重大事由外,机动车驾驶里程数系机动车新旧程度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对机动车交易价格的最终确定有重大影响。本案中,董某认可调低了里程数,只是主张已经在王某购买时如实告知,但又未能举证予以证明,故应当认定董某出售案涉车辆时存在欺诈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董某全额退还王某购车款,并按照三倍的数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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