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7 日,财信发展公告,2025 年 2 月 24 日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财信地产 ")及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财信集团 ")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五中院 ")于出具的编号为(2025)渝 05 破申 88 号、84 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5 年 3 月 14 日,五中院公告了编号为 ( 2025 ) 渝 05 破 71 号和 ( 2025 ) 渝 05 破 75 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代青为管理人负责人。
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 398,920,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 398,920,794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 100% 股份。
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重整是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控股股东的重整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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