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8 日,张碧晨方发布律师声明,公布近期名誉维权案件结果及进展情况。
声明称:经人民法院认定及被告自认,相关网络账号发布的 " 为获得高额抚养费生孩子 "" 两亿分手费 "" 偷生孩子逼上位 "" 找狗仔偷拍孩子正脸照片 "" 卖孩子身份证号 "" 不雅视频 "" 被金主包养 "" 介入他人婚姻 "" 小三 "" 花 3000 万买中国好声音总冠军 " 等均为虚假事实;同时部分账号使用大量侮辱性言论,发布前述言论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
据此,相关用户向张碧晨女士支付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张碧晨女士已将在该等案件中收取的全部赔偿款捐献公益机构。
张碧晨,1989 年出生于天津,因参加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第三季》获得年度总冠军进入人们的视野。
来源:厦门日报微信、大众日报微信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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