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0 日,西安市未央区民政局发布《关于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
西安市未央区民政局
2025 年 3 月 20 日
依法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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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安市未央区民族老年公寓
3. 西安未央精勤培训学校
4. 西安市未央区巨伞儿童关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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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西安未央新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7. 西安市未央区新里程乐知幼儿园
8. 西安市未央区京翰教育培训中心
9. 西安市未央区牧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 西安市未央区程海文学书画院
11. 西安未央现代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2. 西安珍妮营养保健护理院
13. 西安市厚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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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西安太阳城老年公寓
16. 西安裕华老年公寓
来源 / 未央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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