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双方内斗更应该查的,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重庆啤酒和重庆嘉威兄弟内斗大戏仍在进行。
3 月 14 日,重庆啤酒发布公告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嘉威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重庆啤酒被判向嘉威赔偿 3.5 亿元。
此事还要追溯到国企改制之前。
据星球商业评论,当年除了重庆啤酒之外,嘉威的前身是一家叫金星的乡镇啤酒厂,后者依靠前者给的代工业务活了下来,而后成立了合资公司嘉威。
但在金星完成私有化之后,与重啤的合资公司大股东从国企重啤变成了金星老板实际控制的钰鑫集团,企业性质直接从国资控股变成了私企,还成功说服重啤用自家的 " 山城 " 商标使用权入股,当一个持股 33% 的小股东。
但是,各种诡异事件重重,首先,重庆啤酒作为一个国企大厂根本不需要嘉威那点儿产能,此外嘉威的一个破小股东身份根本不配用金贵的山城商标去换取。
而后,嘉士伯集团参与重啤国企改制,成为重啤股东后,继续让重啤与嘉威签订长期包销协议,但这样的包销协议其实就是 " 黑奴 " 协议,销售费用仅为 100 块钱 / 吨,硬生生把自己的甲方干成了吃力不赚钱甚至亏钱的乙方。
但到了近年来,嘉士伯集团也不再愿意成为国企改制资产流失后的背锅人,便提起了诉讼。
所以嘉士伯中国就此事在官微发布了《重庆啤酒:坚决上诉,澄清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声明,声明中指出,即便自 2020 年起,嘉威持续通过诉讼和舆论抹黑施压,重啤仍然严格履约,未曾违背协议规定。同时,还对 " 封杀、打击山城啤酒品牌 " 的指责给予了反驳。
而昨日,重庆嘉威也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一份题为《嘉士伯,在撒谎!》的声明,针对嘉士伯中国的声明进行了多方驳斥,指责嘉士伯声明 " 黑白颠倒 ",试图通过抹黑合作伙伴转移舆论焦点,已委托律师向嘉士伯及重庆啤酒发函,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不过,问题还是那个,为何嘉威的实际控制人成为了金星的实际控制人,为何重啤当时要用金贵的商标换一个小股东地位,为何在持续几十年 " 牺牲重庆啤酒利益 " 后嘉威仍然不满足,其中的金主到底是谁?
作者:杨启隆
编辑: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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