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3 月 22 日,阳光股份发布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000 万元至 13,500 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 22,7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9,500 万元至 14,250 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 24,021 万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判断收取的水、电费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按照应收承租人的水、电费扣除应支付给供水、供电企业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天眼查资料显示,阳光股份成立于 1996 年 06 月 07 日,注册资本 74991.3309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家贤,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陈家贤,董秘为王小连,总经理为,员工人数为 216 人,实际控制人为陈华(持有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97%)。
公司参股公司 19 家,包括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5.68 亿元、3.81 亿元和 3.2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0.46%、-32.84% 和 -15.7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6426.91 万元、-3.84 亿元和 -2.35 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40.12%、-697.78% 和 38.8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86%、34.25% 和 42.7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248 条,周边天眼风险 163 条,历史天眼风险 6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14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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