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3 月 23 日消息,日前,有博主爆料称,理想车友群内一位理想 L7 车主称,自己的车辆在高速上被一条绳子严重勒伤。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车辆当时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处于 NOA 驾驶模式,时速为 120km/h,前方突然出现一条绳子,车辆高速驶过后前挡风玻璃和 A 柱严重勒伤。不仅前挡风玻璃破裂,A 柱的蒙皮也出现破损。
事故发生后,车主称高速公路说不是他们的责任,绳子是对面的追尾事故留下的,警察让他等调查结果,车主询问网友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此事也引发网友的讨论:" 如果是摩托车,可能人就没了 "、" 高速公路谁管理谁负责,不能一出事就甩锅 "、" 高速费不仅是通行费,也包括了管理费,出现这种事故,明显需要高速方担责 "。
据了解,此前就有不少高速公路上出现异物致使过往车辆损伤的事故案例。
相关法院判决显示,高速通行车辆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公共服务产品提供者,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负有保证高速公路安全、通畅的义务,不能依约履行该义务时,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并且,对于此类高速异物致使车辆损坏的诉讼,法院普遍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赔偿车主维修款项。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