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经济观察报报道了电商平台上的一些商家将复原果汁当作 NFC 果汁来宣传、销售的现象。3 月 24 日,记者发现报道中提到的某平台华邦百分百 NFC 果汁工厂店已经下架了桃汁产品,仅剩下华邦 100% NFC 苹果汁。
根据经济观察报此前的报道,该店铺的桃汁产品配料表显示,产品含有水、NFC 桃原浆和桃浓缩汁,并非真正的 NFC 果汁,但是产品瓶身上有大字体的 NFC 字样,且包装、字样等与其 NFC 苹果汁极度相似。该产品页上曾挂出的视频介绍也标注了 "NFC 桃汁 " 字样,主播介绍其为 "NFC 鲜榨桃汁 "。
目前,产品及其页面、视频等都已不存在。
在另一家超植季饮品牌旗舰店的直播间里,主播也曾将 100% 的果汁介绍为 "NFC 果汁 "。3 月 19 日,主播介绍产品的配料表是 " 水加上浓缩果汁 ",不再宣称其为 NFC 果汁。
NFC 果汁指的是非浓缩还原、非复原果汁。依据《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31121-2014,国家标准),NFC 果汁是通过机械方法直接制成的果汁;与之对应的是复原果汁,即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而成的。
NFC 果汁的特点是配料简单,除了果汁不含其他成分,也在最大程度上还原了水果的天然风味,因而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是一些商家利用了消费者对 NFC 果汁辨别能力的不足,将复原果汁宣传为 NFC 果汁,或者在产品瓶身上显著标明 "NFC" 字样而误导消费者。
上海食品学会食品安全分会专家刘少伟称,产品配料中只是添加了部分 NFC 果汁的产品,并不能被称之为 NFC 果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陈音江提醒,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将非 NFC 果汁宣传为 NFC 果汁、在产品包装上故意凸显 NFC 字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故意利用类似虚假信息欺骗的,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商家构成欺诈,要求价款 3 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 500 元的按 500 元计算。消费者如果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果汁产品,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价款 10 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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