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开始。申报对象有哪些?申报程序怎么操作?具体来看 ↓↓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全市互联网非公企业、网络社会组织或个人运营的优秀新媒体平台账号(IP 注册地在榆林且发布内容以宣传榆林为主),主要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以及其他新媒体平台账号。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均可申报专项资金
2. 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粉丝数量在 20 万以上,发布消息平均阅读量在 10 万次以上;
4. 具备一定的粉丝基础且粉丝稳定增长,有较强发展潜力;有 " 爆款出圈 " 产品,在账号所属平台有上榜、热榜产品。
新媒体平台账号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转载发布各类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方,不予资助扶持
1. 当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2. 申报当年曾发布各类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被相关部门约谈的;
3. 利用虚假 " 粉丝数 " 骗取资金,有弄虚作假行为;
4. 与立项的扶持项目内容不符;
5. 多次延期项目仍不能完成;
6. 不符合《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7. 其他各种原因未能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
三、申报项目主题
1. 榆林好故事
2. 节气里的大美中国
3. 网络中国节
4. 城市品牌宣传
5. 网络文明
6. 网络公益
7.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8. 其他具有典型性、创意性,体现榆林特色的宣传内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20 日
五、申报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方,选择一个项目主题,制定申报项目方案(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填写《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将申报表、项目方案电子版发至 xgky0201@163.com 邮箱,纸质版邮寄至榆林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榆林市高新区新闻大厦 1102),若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申报方不能按约定实施或完成扶持项目时,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将视实际情况延期、终止或撤销对该项目的扶持。
联系人:王彩玲
来源 / 网信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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