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写一个故事 03-27
说说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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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西大同订婚 " 强奸案 " 二审开庭。

此时被告人已被羁押 690 天。

有人说他被判强奸一点不冤;有人说女方是骗婚,事后咋能告强奸呢。

反正像 " 山西大同女子神操作 :1 号订婚,2 号发生关系,4 号控告男方强奸 " 这样的标题,总能成为热搜。

其实很多人一直没好好了解这个案件。

2023 年 5 月大同市阳高县,一名 27 岁的男生与 24 岁的对象,在谈了 3 个月后决定订婚(未领证)。

5 月 1 日大摆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 10 万元彩礼,和一枚 7.2 克戒指。

这只是一半彩礼钱,双方还约定,正式结婚后,男方再给到剩下的 10 万元彩礼。

订婚协议上还有一条,说结婚一年后要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

5 月 2 日,下午 3 点,两位情侣去了婚房,电梯的监控显示他们举止亲密,搂搂抱抱。

(这房子是男方家的)

男方妈妈甄女士(又写作郑女士)推测,下午 5 点,俩人发生关系。

这可是儿子人生的第一次啊,但没想到,春宵一刻让他付出惨重代价。

因为晚上准岳母就来质问:

她说:" 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我儿子说:" 嗯,是的。"

她说:" 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我儿子也说:" 嗯,是的。"

那你就要条件给到位,赶快拿房本,把我女儿名字写上去。3 日女方大哥又来催一遍。

屋漏偏逢连夜雨,5 月 4 日,女方报案,男方家在公安局写了保证书;

第二天又写了一份。

还是说同意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

话音刚路,5 号下午,席某某就被阳高县公安局带走拘留,罪名是涉嫌强奸。

然后他再也没出来。

之后他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现在 2025 年 3 月底,二审结束,择期宣判。

这段时间里,阳高县人民法院有过一次公开说明,加上后来记者们的采访,拼凑起来能让我们一窥迷局。

哪怕接着吵,起码有些疑点可以不那么疑了。

这起山西大同 " 订婚强奸案 " 的争议关键在于,是不是发生了实质性行为?

男方妈妈说从头到尾没有强暴,儿子也没说是强暴,没有强暴证据。

她有哪些证据呢?

2.1     俩人早已同居

她说,女方经常到儿子婚房休息,并频繁发生极为亲昵的举动及行为,还留存女方衣物。

2.2     男生从没有承认强奸

男生回复是否强奸问题时说的嗯嗯,不代表承认,而是面对长辈时的尊敬,表示自己在听长辈讲话。

还有网友解释,他是说发生关系后负责任,不是说他认可强奸一说。

现在二审结束后的报道里,又说席某某当庭表示,自己出于对女方长辈的尊重,说了哦哦,这不是认罪。

反而是准岳母在套话。

所以在男方妈妈看来:

2.3      就是女方事后反悔诬告

目的就是马上在房本上加她名字,再补齐剩下的彩礼钱。

当然要看是不是构成强奸罪,其中一个关键是要看有没有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

但男方妈妈说:

2.4     没有暴力胁迫

当时女生闹情绪,儿子只是把她拉起来,从 13 楼拉到 14 楼,完全出于好意啊。

甚至于女生都没受伤。

而且,你要说受伤,那伤情鉴定呢,但警方 " 没有对女方的伤进行伤情鉴定。"

2.5     最根本的,没有完成强奸,就不能判强奸罪

男方妈妈提供了医院诊疗手册,里面写着:" 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

鉴定书里又是说:" 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 STR 分型 "。

男方妈妈意思是,这能证明男方与女方未能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同时还质疑了程序问题。

" 鉴定意见书是检方批捕 4 天后,司法鉴定机构才出具的。"

既然这些程序上都有问题,又怎么能说有强奸的证据呢,怎么能判强奸呢?

而你们可是从拘留到一审,都说强奸罪,甚至不是强奸未遂这些罪名。

所以在男方看来,判的有问题。

现在涉强奸案各方里,女方一家几乎没公开发声过。

我们就只能从阳高县人民法院的长文说明和记者们的采访里,来找找支持强奸说的依据。

3.1     俩人没有同居过

之前采访里,民警说女生偶尔来坐坐。阳高县融媒体中心也辟谣过他俩不是同居(见下文的图)。

这些都不算最绝的反转。

最近记者去调查,男方妈妈指着黑色物品说这是女生的文胸。其实是眼罩。

3.2     男生亲口承认过强奸

早先采访里写着:" 嗯,是的 ",并非只是简单的 " 嗯嗯 "。

按民警的说法,在口供里,男方也是承认的。

这些措辞上的差异该如何理解。

3.3     不是事后反悔,而是事前拒绝

在阳高县人民法院的说明里,她儿子想发生性关系,但女方拒绝,说要结婚后再谈。

而且女方还说,自己跟席某某说过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3.4     发生过暴力胁迫

因为检查发现女方左右手都有淤青,卧室窗帘还被拉下掉落,客厅窗帘被烧过。

查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女生在逃出房间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 14 层房内。

我们想知道,监控记录的这种拖曳,跟男方说的普通的拉起来,一样吗?

3.5     处女膜完整问题

二审结束后,男方妈妈接受采访说:

对于女方处女膜完整问题,检方解释某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与处女膜形态有关。

对于鉴定书称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 STR 分型,检察院未做详细解释。

对于第一点,检方的逻辑能不能这样理解:也可能男方插入了,但女方处女膜依旧不破裂?

《刑法》里的原文是:"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条款并未将处女膜的破坏作为强奸既遂的必要条件。

除了文字,还有判例。比如,2007 年这个案件。

比如,2014 年这个案件。

都没判未遂,而是判的强奸罪。

所以看是不是强奸,就看行为人的生殖器是否插入被害人的体内这一标准,跟处女膜是否破裂无直接相关。

这里就有必要辟谣经典谣传:

" 处女膜没破坏,就一定不是强奸。"

不过由于现在几乎是男方母亲在说,检方、女方等都没有表过态,所以也许要之后二审宣判,我们才能靠近真相一点。

这时候很多人视线一转,质疑女方是骗婚老手,目的是冲着彩礼和房产去的,纯纯仙人跳啊。

你都仙人跳了,还凭啥贼喊捉贼。

顺着这条质疑思路,我们可以探究一下这几个问题。

  为什么要在房本上加名字?

这是一套面积 90 多平方米的房子,男方父母买的,买房和装修一共花了 40 万元,房本上写的是男方席某某的名字。

很多人以为,属于婚前财产,加名字对于女方没有用啊。

但一些判例表明法院还是会给女方一部分,只是不对半分房子罢了。

比如考虑到夫妻关系存续十年之久,市场价 600 万的房子,最后判给女方房屋折价款 120 万元。

还有与本事件更像的案例。

房子是父母买的,市场价 30 万元,离婚时,判给女方房屋经济补偿 7 万元。

这还是两个月前,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里给出的案例。

所以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字是可能为自己获利的,哪怕一分钱没出过。

  女方是骗婚老手吗?

一张网图里,有山东 IP 的网友表示作为当地人,大家都知道女方用订婚后反悔的骗婚手段,骗了好几家。

如果存在,这点是可以拿来在舆论上做文章的,但实际上,男方妈妈自始至终都没有相关爆料。

而且,阳高县融媒体中心也辟谣过。

  给彩礼,房产加名字这些影响强奸案的判断吗?

不影响。

俩人没有法定登记结婚;事后要求房子加名、要求给彩礼等,也都不能证明发生性关系时女方同意了。‌

对此,有网友质疑:

  那为什么把退彩礼和强奸相提并论呢?

事实上,法院没有相提并论。

2024 年 3 月,对 " 订婚强奸案 " 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过。

当时女方已经将彩礼和 2 枚截止退给婚姻中介,但男方一家拒绝领取。

这次,强奸案二审的下午,又进行了民事彩礼纠纷案的二审。

所以这是两回事。

  法院想速战速决吗?

按照通常的程序,法院会在开庭前 3-7 天左右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发送开庭通知。

这次男方说提前四天通知,律师赶不过来,好像暗示法院很着急似的。

但明显两位律师都到不了,那就怪不到法院这边来。

至于一审后延期宣判的问题。

律师告诉男方妈妈,法院认为这是重大疑难案件,也经过上级法院批准了,所以延期宣判。

后来,二审的多次延期开庭,也经过最高法批准,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和影响力,说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重视。

而且也在规则范围之内,也说得通。

  从轻处罚是法院理亏想找补吗?

很多人觉得席某某都暴力胁迫强奸了,怎么还只是判三年这种最低量刑标准,是不是法院觉得自己判的不对后,想弥补被告人?

不见得,反而法院是看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从轻处罚的。

  无法翻案吗?

一审判被告人强奸,不代表二审一定也这么判。二审维持原判,也不代表最后不能翻案。

2018 年 2 月 22 日河北滦南,相亲当天,两人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反悔,要求 5 万元补偿,邸某不给,最后被判强奸,一审二审都这么判。

被告人不断申诉,最后唐山中院以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撤销原判,改判邸某无罪,还给了 57 万元的赔偿。

那这次也一样吗?不好说。

因为在法院看来,有被害人口供,有被告人承认,有暴力拉拽,有实质性插入证据;

这时候,除非二审时,被告人给出推翻证据链条的信息,否则很难翻案。

但这至少不会是罗生门,几个月后会给出答案。

问题是,现在婚恋话题被男女对立情绪搅乱了。

大家往往先说结论,再找依据,反正对不对的,往里面填充就是了。

然后互相拿一两个法条就想打倒对方。

你说法院只信女方口供,结果还要办成铁案,所以支持女方的人都是女拳。

他说只要女生不同意,哪怕是事后敲诈,男生就是犯罪。

反正不去看案子细节,也不想了解司法流程。

最后吵着吵着奔向各种极端言论。

你要是向问一下 AI,AI 可能干脆编一个案件告诉你一个歪理。

这些都不是友好交流过程。

反倒让很多人恐婚,觉得对方都像是来骗自己的。

事实上,社会发展起来了,都会先从保障各方权益出发,再去诉诸婚姻幸福。

这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尊重对方。

所以,一面是结婚登记数不断下探,另一面是我们收获了对婚姻的深刻认识。

而这才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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