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28 日,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根据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AA+ 公司组织架构等事项报告》和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高纪要 [ 2025 ] 3 号》文件,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将持有本公司 69.6667% 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宿迁博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后,宿迁博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69.6667% 股权,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0% 股权,宿迁市宿豫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本公司 0.3333% 股权,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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