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拒绝拖欠 为中小企业“撑腰”

2025-03-29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再度出手,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新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款项支付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

  现金流是中小企业的生命线,但是现实中,不少中小企业交货、完工后拿不到钱,有时碰上支付慢,便“压力山大”。其实出于发展考虑,中小企业很希望能接到政府、大企业的订单,但市场地位悬殊,也导致中小企业议价能力弱、话语权比较低,难以通过市场博弈让对方守规矩。即便账款被拖欠,为了维系合作,多数中小企业不敢或不愿借助法律手段维权。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运行需要各环节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不仅阻碍中小企业发展,也有损政府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早在2017年,这一问题便受到关注,当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2020年9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实施,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法律责任不够健全等问题。

  痛点也是着力点。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极具针对性,为根治中小企业讨债难、优化市场环境夯实了法律基础。一方面,执法尺度更严,对大型企业的约束力度加大。比如,《条例》规定,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些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支付行为,强化法律责任,为中小企业守住公平防线。

  另一方面,执法监督更加协同高效。《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细化了部门间的职责分工,通过立法形式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比如《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这些措施为预防和治理拖欠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实现对拖欠行为的有效监管。

  良法善治,既需要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也需要严格依法落实。《条例》提供的保护机制,需要财政、法院、国资等多部门协同推进。下一步,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倡导契约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从而根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症结,让中小企业安心谋发展。

  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的钱,一分都不能欠,一刻都不能拖。以良法善治为中小企业发展“撑腰”,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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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拒绝拖欠 为中小企业“撑腰”

2025年03月29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再度出手,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新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款项支付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

  现金流是中小企业的生命线,但是现实中,不少中小企业交货、完工后拿不到钱,有时碰上支付慢,便“压力山大”。其实出于发展考虑,中小企业很希望能接到政府、大企业的订单,但市场地位悬殊,也导致中小企业议价能力弱、话语权比较低,难以通过市场博弈让对方守规矩。即便账款被拖欠,为了维系合作,多数中小企业不敢或不愿借助法律手段维权。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运行需要各环节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不仅阻碍中小企业发展,也有损政府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早在2017年,这一问题便受到关注,当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2020年9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实施,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法律责任不够健全等问题。

  痛点也是着力点。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极具针对性,为根治中小企业讨债难、优化市场环境夯实了法律基础。一方面,执法尺度更严,对大型企业的约束力度加大。比如,《条例》规定,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些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支付行为,强化法律责任,为中小企业守住公平防线。

  另一方面,执法监督更加协同高效。《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细化了部门间的职责分工,通过立法形式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比如《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这些措施为预防和治理拖欠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实现对拖欠行为的有效监管。

  良法善治,既需要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也需要严格依法落实。《条例》提供的保护机制,需要财政、法院、国资等多部门协同推进。下一步,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倡导契约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从而根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症结,让中小企业安心谋发展。

  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的钱,一分都不能欠,一刻都不能拖。以良法善治为中小企业发展“撑腰”,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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