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03-29
重磅消息!黔南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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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 月 28 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黔南州将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适时优化调整,政策调整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的范围及其相关规定如下: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购买绿色建筑。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经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一星级绿色建筑,可贷额度上浮 10 万元,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 70 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和持有优才卡的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 80 万元。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经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可贷额度上浮 20 万元,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 80 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和持有优才卡的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 90 万元。

——延长缴存职工贷款到期年龄。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

——延长贷款还款宽限期。处于正常还款的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改变贷款期限的前提下,允许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借款人申请暂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户贷款户最多可以申请两次,每次最长 12 个月。

——优化楼盘准入机制。楼盘准入审贷小组由公积金各县(市)管理部牵头负责组建,具体负责所属县(市)域内的房开商准入、楼盘准入、楼栋准入审批工作。

——开通公积金年对冲提取业务。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可申请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支持未婚子女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外自住住房使用代际互助。缴交购房首付款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未婚子女的父母),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存储余额共同解决住房问题。

记者 张仁东

编辑 周欢 /编审 黄聪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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