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Sci梅斯 前天
热议!患者去体检,半年后去世,家属竟要求体检中心赔偿百万!省高检:有过错!医生困惑:不确定疾病,建议专科治疗,为啥还有错?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renwen1.html

 

患者去体检,半年后去世,

家属竟要求体检中心赔偿百万!

这起案件的争议程度前所未有,以至于省高院和省高检都有不同意见。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医疗损害案件,引发热议!

根据案由显示,通过梳理可知:王某,58 岁,经单位组织,到重庆市某体检中心体检,CT 检查结果为:肺慢性炎症可能,建议专科治疗(肺纤维灶、钙化灶)。

本来是一次寻常无奇的体检,却带来此次颇受争议的案件。

4 个月后,王某因身体不适,在上次体检后间隔许久来到市医院检查,CT 检查结果为:

1、左肺上叶散在条索、斑片及钙化灶,邻近支气管牵拉扩,考虑感染性病变,结核可能;左肺上叶舌段支气管闭塞,周围增多软组织影,远端节段性肺不张,肿瘤性病变待排,建议进一步检查。

2、胸 6 椎体上缘稍塌陷,骨折可能。

3、扫描层面肝内多发小圆形低密度,部分边界不清,建议增强检查。

20 天后,王某到省肿瘤医院检查,CT 检查结果为:

1. 左上肺门区中央型肺 Ca 可能,继发左肺上叶少许阻塞性炎及肺不张,结合临床。2. 左肺上叶前段支气管壁稍增厚。左肺上叶尖后段慢性炎症病变?其他?随诊。3. 双肺散在小结节,性质待定,随诊。4. 纵膈及右肺门淋巴结显示。左上胸膜局部稍肥厚。5. 左侧肱骨头、胸 1、胸 4、胸 6 椎体低密度影,转移可能,胸 6 椎体形态变偏。6. 肝内散在囊肿可能,随诊。7. 扫及双侧肾上腺增粗,转移待排。双肾小囊肿可能。

3 天后,王某再次到省肿瘤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左上叶舌段开口处组织,低分化癌,结合免疫组化,符合低分化鳞状细胞癌,在该院住院治疗。

50 天后,患者因肺癌晚期救治无效去世。

王某去世后,家属一纸诉状将重庆某体检中心告上法庭,家属认为,体检中心漏诊患者患有肺癌,造成患者因肺癌死亡,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97 万余元。

体检中心则认为,体检中心毕竟不是专科门诊,体检中心只是体检,和基层医院类似,也只是大致得出结论,不可能像大医院专科那样给出具体的诊断,而且在体检时已给出 " 建议专科治疗 ",患者 4 个月后才去专科,实乃自己耽误自己。

经过鉴定,鉴定机构认为:

1、体检中胸部影像检查未能明确诊断左肺上叶结节或肿块,从影像学专业上看存在认识不足;

2、对胸部 CT 影像图像扫描不严谨,造成患者及家属对病情麻痹、放松,未引起足够重视,错失早发现、早治疗的机会;

3、体检中心未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

上述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左肺上叶病灶漏诊结节或肿块及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患者左上肺叶病灶系自身疾病,影像检查有可能早期发现,但不能明确诊断,肺鳞癌属恶性肿瘤,死亡率高。

体检中心对患者左肺上叶病灶漏诊结节或肿块的损害后果,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损害后果主要由诊疗行为造成,但存在患者自身因素,为主要原因;因肺癌死亡或生存期缩短的损害后果,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损害后果由患者自身因素造成,诊疗行为仅起诱发、轻微或促进作用,为轻微原因。

鉴于此,一审法院做出如下判决:赔偿患者精神抚慰金   30000   元。对患者请求的其他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家属多次上诉,甚至申诉到了省高检

法院最终认为:有过错,轻微原因,增加 1 万赔偿

家属不服,在判决出来后提起了上诉。

经过再次研究、鉴定,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驳回后,家属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省高院 ")申请再审,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各级法院驳回后,家属又向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 " 省高检 ")提出申诉,省高检最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省高检抗诉认为,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确有不当。体检中心未能对患者肺部 CT 影像作出符合医疗机构注意义务的诊断、描述、解读和建议,存在过错,不宜以其不是从事疾病治疗的医疗机构而减轻其专业的注意义务。

体检中心的过错行为不只对患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同时也造成了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在综合计算患方因患者死亡所产生的各项物质损失基础上,按照原因力影响比例,判决体检中心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省高检抗诉后,法院再审认为,体检中心过错在于侵害了患者对自身健康状况的知情权,亦由此影响了其对病情的认知,对病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贻误治疗时机,失去了健康体检本该具有的及时发现、提早诊治的临床意义。

对于体检中心的诊疗行为对患者死亡或生存期缩短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鉴定结论明确为轻微原因。

由此,本院在体检中心未对该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提出异议的基础上,酌定其诊疗行为的损害参与度为 5%,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部分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0 元,改判体检中心赔偿患方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 4 万余元。

最终,经过多次上诉,法院将体检中心赔偿 3 万元改成 4 万余元,比一审时提高了 1 万元,和家属要求的 97 万元差距甚大。

争议极大,基层医院瑟瑟发抖

医生困惑:不确定疾病,都建议专科治疗了,为啥还有错?

案件结果出炉后,瞬间引起了医生的广泛讨论。

临泉县某医院内科医生认为:" 依我看,体检中心赔 3 万都多了!体检中心毕竟不是治病的地方,能力有限,不确定疾病,都建议专科治疗了,为啥还有错?低分化癌本身生长速度就快,四个月前体检中心检查时完全有可能没有出现典型影像学表现。"

" 另外,体检中心的设备、医师水平要是真能和市医院省级医院一样,那还要市医院和省立医院干什么?而且,建议患者专科治疗,为什么不去?间隔 4 个月才去大医院,这不是自己耽误自己吗?居然还有脸追责体检中心,为了获得赔偿,良心都不要了,真是人心不古!"

广西一名呼吸科医生认为:" 结合恶性肿瘤本身进展快、早期影像学表现不典型的特点,一般建议 3 个月内复查,高危的建议 1 个月内复查或完善 CT 增强扫描。体检中心影像学报告上写着 " 建议专科就诊 " 这个已经算告知了,可是患方 4 个月后才就诊,是不是也存在患方麻痹大意,对病情的认知不足以及无视医生的嘱咐?"

这个案件争议真的极大,不但让体检中心感到害怕和担忧,更是让基层医院瑟瑟发抖。

河南驻马店某基层医院一名副院长就表示:" 体检中心和我们基层医院都是一个性质的,最终这个体检中心还是赔了 4 万。此案一开,是不是以后我们基层医院查不出病、做不出明确诊断,患者只要想告就能告赢?告不赢就多告几次?基层医院条件有限,做不出明确诊断、漏诊都是很正常的,要不然还要三甲医院干嘛?真的害怕以后患者如果贪欲大,想要赔偿,出了事就回过头来找我们基层医院的麻烦,毕竟我们基层医院是首诊,查不出病的情况太多了!"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慢性病增多、国民收入提升和观念的改变,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定期体检、随时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基本需求与选择。

根据定义,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健康体检虽然不进行治疗,但仍属于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的诊断行为,进行健康体检的目的在于提前筛查体检个体的病因病况,从而提示体检个体有针对性的采取提前预防或者尽快就医治疗措施,其与具体治疗行为前后相接、紧密关联。

鉴于有此案件,笔者强烈建议,作为体检中心或者基层医院,对患者的病情无法做出诊断,或者疑似、模棱两可的,一定要出具纸面建议书并建议其去专科医院明确诊断并治疗,口头上说说是不行的,一定要出具建议书!

像本案件,体检中心已建议去专科治疗,家属却反复上告,最后还是赔了 4 万元,这真是难以理解之事……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  

●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立刻下载梅斯医学 APP!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体检 专科 ct 肺癌 支气管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