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3-31
汇金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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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3 月 31 日汇金科技公开信息显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喆、总经理马德桃、副总经理孙玉玲、非独立董事李佳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 )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 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 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1,450 万元至 1,980 万元 , 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 年 3 月 28 日 , 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8,925 万元至 9,420 万元 , 净利润为亏损 1,720 万元至 2,220 万元 , 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 , 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 2024 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 , 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下同 )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汇金科技董事长陈喆、总经理马德桃、财务总监孙玉玲、董事会秘书李佳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及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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