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昨天
阳光股份:公司间接通过子公司成都锦尚持有成都阳光新业大厦项目71%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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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阳光股份 ( 000608 ) 03 月 31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大厦上面的写字楼出租率是多少?写字楼的产权归上市公司还是有部分楼层已经出售给公众由业主自行出租?公司旗下商场租金是固定租金还是向业主扣点?扣点平均多少?

阳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间接通过子公司成都锦尚持有成都阳光新业大厦项目 71% 的权益,公司销售的部分写字楼楼层由第三方自行经营,关于出租率情况请关注后续披露的年度报告。另外,公司旗下商场对不同商户采取不同的租金收取模式,涵盖固定租金模式、浮动租金模式(即按商户销售额以一定比例进行提成)、以及基础租金与浮动租金两者取其高的模式。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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