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塞力医疗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 [ 2025 ] 1 号)。
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大股东资金占用;二、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上述违法事实,有塞力医疗相关公告、股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盖章申请表、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塞力医疗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 Excel 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重要合同未及时披露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以上两项: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对温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610 万元罚款;对王政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 万元罚款;对杨赞、刘源、温小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温一丞、范莉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刘文豪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罚款;对熊飞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塞力医疗在公告中称: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据公开资料显示,塞力医疗的主营业务为集约化销售业务、单纯销售以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