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省直新增医保定点及新增定点其他服务的公告
为使定点医药资源总量合理控制,布局更优化,结构更科学,推动优质医疗医药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更好服务参保群众,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2、3 号)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省直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安排,即日起,暂停受理新增医保定点以及新增定点其他服务业务(列入政府重点建设安排的项目除外),恢复时间请关注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 年 4 月 17 日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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