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要求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自 4 月 15 日起实施,旨在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新规明确,集中用餐单位无论是自营食堂、委托承包还是外订供餐,均需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规定要求用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到人。特别是幼儿园、学校等用餐人数较多的单位,若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超过一定标准,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此外,新规还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单位,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此举将有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团餐相关企业超 6.9 万家。其中,2025 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相关企业约 1300 余家。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江苏省、湖南省团餐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为 1.2 万余家、6500 余家和 5200 余家。
此外,通过天眼查天眼风险和深度风险来看,涉及司法案件的团餐相关企业约占总数的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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