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4-24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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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 年 4 月 16 日

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聚焦全方位扩内需,以增收减负提高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意愿,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积极促进居民增收

(一)增加工资性收入。适时适度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失业保险金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联动机制,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利用 2000 万元贷款贴息资金,鼓励劳模工匠等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待岗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育力度,2025 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70 万人以上。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新质生产力、消费新热点、民生服务保障等领域挖潜扩容,力争 2025 年新增就业岗位 18 万个以上。

(二)提高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公办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利用工匠学院、职业院校,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开展 " 订单式 "" 定向式 "" 定岗式 " 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深化 " 求学圆梦行动 ",创新协作路径与补贴方式,2025 年计划资助 5000 名农民工、一线职工和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

(三)拓宽财产性收入。推动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在我省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为居民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加强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联动,全力打造企业—基地—交易所的上市服务直通车,支持企业上市。提高省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质量,稳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强化正向激励。

(四)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把年度收益的 50% 以资金支付方式按户向组织成员分红。实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三年攻坚行动,2025 年带动小农户规模达到 160 万户以上。引导参农组建或加入人参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人参初加工、上下游服务产业。鼓励农户利用家庭院落、房前屋后等闲置空地发展 " 庭院 +" 产业,力争 2025 年庭院种植面积增加 3 万亩。支持村集体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厂房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力争 2025 年全省农民收入增长 10%。

二、全力帮助居民减负

(五)保障生育养育。统筹推进国家育儿补贴,全省二孩、三孩生育奖励,边境村生育奖励和儿童养育补贴发放工作。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对差额补助公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 2400 元 / 年 / 孩补助,其他地区按 1800 元 / 年 / 孩补助;对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 3600 元 / 年 / 孩补助,其他地区按 2400 元 / 年 / 孩补助。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2025 年以地市为单位全面开展社区服务中心嵌入式托育服务试点,在长春市开展家庭托育点试点。落实儿科服务年行动,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组织有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通过延长儿科门诊时间、加派儿科出诊医生等手段,保障辖区儿童患者就诊需求。

(六)健全医疗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对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最高支付限额在一孩基础上提高 10%。落实国家儿童用药医保报销相关政策,扩大儿童用药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发放渠道扩大至个人,实现省内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覆盖面。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五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县级以上工会联合职工互助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对已入会的新就业形态职工,尚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且有参保意愿的,按 25 元 / 人的标准,2025 年争取为不低于 4 万人进行投保。

(七)帮扶重点群体。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 周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2025 年各地城市特困人员平均达到 12036 元、农村特困人员平均达到 8052 元。失能老人居家护理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 85%。安排 1700 万元,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安排 1400 万元,为全省 7000 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

三、持续提升消费质量

(八)挖潜文化和教育消费。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精心打造红色景点、研学游体验产品、近现代历史展陈。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推进业态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围绕吉林特产、民俗文化、英雄人物开发一批特色文创产品。常态化举办交响乐、京剧、吉剧、话剧等演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演出品牌。重点支持小剧场话剧演出,每场演出补助 2000 元。推动发展主题沉浸式室内演出等新型文艺形态。持续优化营业性演出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 " 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加大大型音乐节、演唱会等文娱活动奖补力度,对非专业演出场馆举办单场售票 3000 人至 1 万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的 3% 给予奖励,单场售票 1 万人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的 4% 给予奖励;每年引入国外精品演出 20 场以上,对其中采取商业化运营的,按照售票收入的 5% 给予奖励,推动大型营业性演出场次实现翻倍。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政策,方便家长接送和照看。支持省内头部高校与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合作,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使学科设置、培养模式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

(九)支持旅游消费。支持非遗、演艺进景区,丰富 " 博物馆 +" 模式,鼓励景区、景点根据游客需求延长开放时间。指导旅游企业整合包装我省优质旅游资源和产品,推出多主题入境旅游线路。在 " 你好!中国 " 框架下,深耕 10 个以上国家(地区)入境旅游市场。强化乡村旅游联城带村功能,鼓励各地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开展 " 游购吉乡 " 主题活动,设计推出亲近自然、民族风情、文化体验、特色美食等品质优、特色强、集成度高的 " 两天一宿 "" 三天两宿 " 城市周边微度假、乡村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在旅游淡季,A 级以上景区对游客开展免首道门票或打折优惠活动,幅度在 5 折(含)以上的,给予门票价格的 10% — 50% 补贴。

(十)推动体育消费。持续打造 " 十百千万 " 赛事体系,举办亚洲武术锦标赛、国际铁人三项挑战赛、全国阳光体育大会等高水平国际级和国家级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冰上项目、雪上项目世界杯、亚洲杯比赛。发展观赛旅游,促进 " 跟着赛事去旅行 "" 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 "。安排不低于 3000 万元资金,对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给予补贴,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消费场景进赛场,在场馆内及赛场周边设置群众体验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餐饮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等内容。通过举办 " 资源共享 · 供需对接 " 推介交流活动,大力引进体育器械、体育用品经销商。支持各地构建 " 一县一品、一市多品 " 的赛事格局,力争 2025 年赛事活动突破 3000 场。

(十一)突出冰雪消费。在全省重点滑雪度假区开展 " 滑雪场的夏天 " 系列活动,推动重点滑雪度假区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提升四季运营能力。推动各地大力开发冰钓、冰餐厅、冰上龙舟、雪雕、雪漂流、雪地穿越等 " 乐冰娱雪 " 产品,鼓励重点滑雪度假区运营雪地越野等滑雪新项目,指导重点冰雪企业更新完善产品内容,实现县域娱雪项目全覆盖。办好吉林省雪博会,冰雪消费券资金总体规模增加至 1 亿元。对雪季安全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接待规模大于 100 万人次的,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大于等于 50 万人次的,一次性奖补 50 万元;大于等于 30 万人次的,一次性奖补 30 万元。

(十二)丰富生活消费。鼓励各地依托特色资源,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名菜、名厨、名店。开发 12 桌吉菜代表性特色宴席,评选 30 家人参美食推荐名店。鼓励城市发展便民消费点,利用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设置无烟烧烤、移动餐车等经营摊点 1000 个以上。支持城市积极有序发展早市、夜市、跳蚤市场、后备箱集市等临时性便民市场,打造 20 个以上示范市场。支持家政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力争 2025 年培训 15000 人次。推动家政行业服务能力提升,打造一批诚实守信、自律规范的示范性家政企业。

(十三)促进银发消费。设立 1 亿元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 4.3 亿元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在养老服务、休闲康养等领域支持产业发展。策划包装一批中药旅游场景,推出 10 条精品线路。实施增开银发旅游列车行动计划,引导特色美食、老字号、非遗技艺等上列车。对购买健康监测手环、跌倒报警器等适老化智能穿戴设备给予 30% 价格补贴,最高补助 2000 元。适时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 5000 张普惠型养老床位。培育和认定 60 家以上旅居养老示范性机构(企业),对承接境外、省外老年人来我省旅居养老的,按照 5000 人次和 10000 人次及以上标准,给予适当奖补。支持新建改建合作助老餐厅和助餐点不少于 1000 个,实现乡镇、城市社区全覆盖。按照城市社区助老餐厅每年不超过 2 万元、农村助老餐厅每年不超过 1 万元(连续补助 3 年)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助老餐厅给予运营补贴。

四、加快更新大宗消费

(十四)拓展换新消费。在用好年度内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安排 2 亿元,加力支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家电补贴品种由 8+N,拓展到 12+N,根据能耗等级分别给予 15%、20% 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 500 元。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单台补贴不超过 600 元。支持家装厨卫 " 焕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材料、智能家居等 33 类产品,区分能(水)效标准按实际销售价格的 15% — 20% 给予补贴,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 2000 元,每位消费者累计补贴最高 15000 元。在家电、手机、家装等领域建立 " 即买即补 "" 支付立减 "" 即买即送 "" 送新收旧 "" 上门服务 " 等机制,让政策直达消费者,增强消费者获得感。2025 年省级财政安排 3 亿元,省与市或县 1:1 配比后,发放 6 亿元消费券,支持各地开展促销活动。

(十五)延续汽车消费。支持长春市申报国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举办汽博会、小型车展等活动。2025 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发票金额分四档给予 3000 元、7000 元、11000、13000 元或 4000 元、8000 元、12000 元、15000 元不同额度的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 2 万元、1.5 万元补贴。2025 年不限制新车落籍地,取消对旧车的车籍地和交易地限制。优化升级 " 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 ",开展车辆信息比对 " 一网通办 "。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加强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做大做强。

(十六)稳定住房消费。2025 年全省打造 10 个以上、120 万平方米 " 好房子 " 示范项目,促进住房消费升级。采取收购等方式筹集城中村安置房不少于 6000 套、改造城市危旧房不少于 2000 套。鼓励市、县与现行人才政策相衔接,对引进人才和新增符合安居政策留省就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购房给予贴息和住房消费券补助,按照当地普惠性政策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给予 " 多子女家庭 " 上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低于 20% 的支持。允许 " 多子女家庭 "、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购房贷款。支持各地开展房交会、促销月、行业团购等活动,活跃市场氛围。

五、着力提升消费品质

(十七)打造品牌消费。培育打造 " 吉物宝 " 吉林特色品牌,开展品牌推广系列活动。开展第七批吉林老字号认定,指导市级老字号认定,加快省、市老字号梯次建设。积极推动城市引进国内外奢侈品品牌店、知名便利店和综合商超。建立健全吉林特色旅游商品名录库,推动 " 礼遇吉林 " 旅游商品品牌旗舰店建设。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举办世界认可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活动。积极推动吉林大米品牌建设,培育 20 家 " 大而强 " 型龙头企业,100 家 " 小而优 " 型特色企业。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参加国家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企业加强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

(十八)培育新型消费。设立 1 亿元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设和引进特色首店、举办首发(首秀)活动等,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首发集聚区,按比例给予投资主体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025 年认定 5 个以上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打造 10 个以上夜间消费新场景。培育打造吉林特色产品,借助东博会、农博会等省部级展会平台,搭建人参、鹿茸、优质农产品等展示区,推动吉林特色产品 " 走出去 "。培育自营网商,建强 " 数农吉品 " 和 " 一码购吉林 " 等平台,扩大线上消费供给。培育壮大 20 家电商产业基地,举办第五届中国新电商大会、新电商直播季活动,支持开展专场带货直播 100 场以上。加强低空经济相关行业监管、拓展低空服务场景,扩大 " 低空 +" 应用,开发低空消费项目。

(十九)发展入境消费。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推动边境地区开展入境旅游、住宿、餐饮联动促销。优化公共消费场合外语服务、外语标识、外币兑换等综合服务。加强日、韩、俄等境外重点客源市场宣传推广。积极扩大国际商品进口,优化商品消费供给。发挥中欧班列空车返回物流成本优势,开设沿线国家进口商品专柜。

六、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完善消费设施。举办汽博会、家博会等活动。支持 " 电影 +" 业态发展,引导电影放映企业新建、改建沉浸式影厅、影院,深化新华书店改革,推动发展 " 书店 + 校园 "" 书店 + 影院 "" 书店 + 社区 " 等模式,建设万米书城,打造书店超市。升级改造长春市奥体公园体育场等城市大型文艺演出场馆。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建设国家试点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省级试点。加强县级寄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025 年建成标准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1000 个,打造 " 一点多能、一站多用 " 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实现 " 一村一站 "。支持 20 个县(市)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改造升级乡镇集(农)贸市场、商贸中心等商业设施,推动品牌连锁企业下沉县域市场。

(二十一)支持休息休假。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采取带薪休假与传统节假日、我省季节性特色活动相结合等方式,为职工休闲度假创造条件。支持年假应休尽休,未休的年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加大对职工疗休养投入力度,稳步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2025 年全省工会计划投入专项资金 3000 万元,组织职工疗休养 2.4 万人。

(二十二)改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建立 12315 消费者申诉数据分析专报制度。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平台销售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聚焦人参等吉林特色资源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依托一体化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管理系统,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对大众消费场所实施重复检查、高频检查行为作出警示提醒。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失信约束。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支农支小业务为主,维持 1% 以下低费率水平。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文旅产业、银发经济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信贷服务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阶段性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期限。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对接服务消费领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二十四)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持续释放人才政策效能,强化人才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旅游服务等生活服务保障和贡献待遇激励,拓展人才服务场景和内容。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补贴、就业生活补贴、创业补贴等补贴补助 " 应享尽享 "" 免申即享 "。开展 " 吉聚人才 "" 英才吉聚 " 等省外青年人才招引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挖潜扩岗,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至少 1 万个,建设 10 个以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全省归集市场化岗位至少 20 万个(次),实现高校毕业生留吉 15 万人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匹配资源要素,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履行责任,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务实举措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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