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4 月 29 日消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通知,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满足特定条件后可申请入读区属公办学位。具体条件包括: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 100% 份额或共同拥有 100% 份额;或者适龄儿童的祖父母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拥有 100% 份额,且适龄儿童需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在广州市无房产。
钛媒体 App 4 月 29 日消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通知,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满足特定条件后可申请入读区属公办学位。具体条件包括: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 100% 份额或共同拥有 100% 份额;或者适龄儿童的祖父母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拥有 100% 份额,且适龄儿童需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在广州市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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