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 2035 年)》,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教育理念,钻研教学方法,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 3 年,首批共 600 人。首批从 2025 年 7 月开始,到 2028 年 7 月结束。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 优师计划 " 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 15 人,35 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 20%,"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 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头雁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加强对工作室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着力打造县域一体化教师发展团队。
《通知》对实施范围、时间、推荐条件、推荐流程等作出安排,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强化专业支持,加强工作保障。教育部将协调有关方面为工作室提供 " 同步课堂 " 音视频设备,并对中西部地区(含东北地区)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对成效突出的省份在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以及头雁教师本人给予相关倾斜激励,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县中教师队伍,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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