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5 月 12 日消息,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通知》共出台三项政策,一是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补贴,对于新招用重庆籍农民工,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给予 500 元 / 人一次性补贴(其中城口县、丰都县、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12 个县制造业企业按 2000 元 / 人补贴)。二是企业吸纳大龄农民工就业补贴,对新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含)以上重庆籍大龄农民工(年满 50 周岁),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给予 1000 元 / 人一次性补贴。三是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对重庆籍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须带动至少 2 人就业,含创业者本人,并以注册市场主体名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按规定缴费),给予 3000 元 / 户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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