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12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 " 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 ",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重点制造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制造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共享与应收账款确权机制。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加强企业碳账户、碳核算能力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支持南沙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强与港澳在平台建设、融资对接、标准制定等领域合作。加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对企业给予支持。培育绿色认证机构。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 " 跨境理财通 " 业务试点。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期货产业园等平台,为港澳金融机构跨境办公提供空间载体。
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等服务。优化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规则,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促进南沙产业发展的企业,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方面实施便利化措施。支持南沙区内基金公司参与交易所交易基金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探索与港澳在债券发行机制、评级标准等方面互认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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