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3 日,小米集团法务部官方微博发文称,关于公司诉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特此作如下声明:
2023 年 8 月 31 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 "Vidda 官方微博 " 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 "Vidda 官方微博 " 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5 万元。
近日,我司收到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从语义、语境、特定主体对应性分析,再结合公众认知,一审法院认定聚好看公司发布的微博内容指向小米结论正确;聚好看公司将小米公司视为竞争对手,将与小米公司类似的 " 年轻人第一台好电视 "、" 我们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 " 作为宣传口号,在此背景下,通过标注拼音试图掩盖指向性,主观存在恶意,且在双十一节点发布,进一步证明其通过诋毁竞品提升自身销量的意图。
5 月 10 日,Vidda 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4)京 73 民终 972 号民事判决书,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Vidda 官方微博 " 账号刊登声明如下:
2021 年 11 月 1 日,"Vidda 官方微博 " 账号发布海报图片,现法院判定图片中 " 米【mei】有问题 "、" 米【mei】有屌丝,唯有上帝 "、" 米【mei】有耍猴,唯有彪霸 "、" 米【mei】有暴利,唯有让利 "、" 米【mei】有伪性价比,唯有六边形战士 " 等语句与小米公司具有明显对应性,易让相关公众认为其中的 " 米 " 系指向小米公司,损害了小米公司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发布本条微博,消除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小米集团法务部官方微博、Vidda 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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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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