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时代财经获悉,近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对《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进行批前公示。文件提出了六项措施,其中包括严控预售许可条件,即按照 " 新老有别 " 的原则,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 " 或 " 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 " 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时代财经 陈泽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