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05-1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7 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 12 时 01 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4 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 34% 调整为 10%,在 90 天内暂停实施 24% 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5 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6 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网页截图

监制 |   潘     燕

编辑 |  

核校   |   谈思宇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美国 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加征关税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