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5 月 15 日消息,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问题的批复。
文件明确,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上网电价采用峰平谷电价方式,具体按照 0.453 元 /kWh 乘以峰平谷比例系数确定。
具体来说,峰期、平期、谷期比例系数分别为 1.7、1、0.38。尖峰期比例系数在上述峰期比例系数基础上上浮 25%。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时,新能源汽车可实行 " 两充两放 ":低谷充两小时,高峰放一小时,尖峰放一小时,平段充两小时,尖峰放两小时。
此次批复的上网电价政策适用范围为广州、深圳两市辖区内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计量条件的车网互动试点项目或充换电设备。
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试行期内如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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