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16 日,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7 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用好经营性物业贷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充分用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相关支持政策,将获得资金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落实好 " 金融 16 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中存量融资展期政策和今年底前到期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延期到 2026 年要求。
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购房。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各银行机构要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购房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市、区)可以采取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以使农民工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对进城购房的,支持其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购房家庭平等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支持地方政府合理回购企业闲置存量土地。支持各县(市、区)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存量土地。结合辖区市场实际需求优化条件,重新划定宗地范围、依法调整规划条件后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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